最高法院将在药物流产案中考虑的 5 件事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 — 随着最高法院准备审理另一起有争议的堕胎案,法官们将仔细审视地方法院法官 马修·卡斯马里克上周的裁决阻止政府批准 关键药物流产药 有争议。 以下是可能引起高等法院注意的五个问题: 法院观察员喜欢直接跳到争议的核心,考虑特定争议的“是非曲直”。 法官没有。 他们的第一步始终是确定案件是否适当地提交法庭。 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真实“案件或争议”? 在这里,原告——医生和代表医生的反对堕胎的组织——说 FDA 不应该在 20 多年前批准这种药物。 但是,这些原告能否证明他们受到了提起诉讼所必需的法律伤害? 美国德克萨斯州北区地方法院的 Kacsmaryk 说他们可以。 “在这里,协会的成员有地位,因为他们声称化学流产药物的不良事件会使医疗系统不堪重负,并在紧急情况和并发症期间给医生带来巨大的压力和压力,”他写道。 但其他人质疑这是否相当于原告需要进入法院大门的“具体和特殊”伤害。 律师亚当·乌尼科夫斯基 (Adam Unikowsky) 说:“关于某天某个地方,某位未指明的医生会因服用米非司酮后进入急诊室的大量患者而不知所措的猜测,并不能证明这些特定的医生面临迫在眉睫的具体和特定伤害的风险。”和保守派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的前任书记员, 在他的时事通讯中写道. 至于拜登政府,它告诉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原告没有资格质疑 FDA 批准他们既不服用也不开处方的药物; 他们对 FDA 可追溯到 2000 年的行动的挑战显然不合时宜; 他们没有为事后质疑 FDA 的科学判断提供任何依据。” 大法官们关心这些问题,因为它们的影响远不止手头的案件。 最高法院诉讼代理人安德鲁·平卡斯 (Andrew Pincus) 表示:“原告是否受到了进入法庭所必需的现实伤害,以及他们的索赔是否及时或提交得太晚等问题,这些问题在联邦诉讼中全面适用。” “关于最高法院是否愿意认可地方法院对这些问题采取非常广泛的做法,存在严重的问题,”他说。 高等法院的一些成员可能认为此案与堕胎无关,而与联邦机构评估公共卫生和总体监管环境的权力有关。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最高法院分析师、德克萨斯大学法学院教授史蒂夫弗拉德克说:“目前保守派多数人普遍对各机构行使多少权力持怀疑态度。” “不过,他们不那么怀疑的一个地方是机构的权威,它建立在长期稳定和发达的技术和科学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他补充说。 早在 2021 年 1 月,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 (John Roberts) 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