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堕胎药的裁决中,最高法院以野心换取审慎


唐利教授说:“阿利托大法官如此热情地写道,要将堕胎返回各州,由他们选出的代表来决定,他本可以允许一项命令生效,使堕胎仅在堕胎仍然合法的州更难获得,”唐利教授说。

在拜登政府和制造这种药丸的丹科实验室提交申请后不久 紧急情况 应用程序 4 月 14 日,负责监督第五巡回法院的阿利托法官要求最高法院进行干预,暂停了卡茨马里克法官的裁决五天,直到周三。 当最后期限到来时,他 第二次暂停, 直到周五。

目前尚不清楚大法官们是如何度过这一周的,因为它只产生了一种意见,即阿利托大法官的异议。 他将大部分内容用于指责拜登政府不诚信行事。

例如,阿利托法官说,政府应该上诉 决定 确认堕胎药可从 Thomas O. Rice 法官, 华盛顿州联邦法官,由奥巴马总统任命。 Rice 法官的决定与 Kacsmaryk 法官的决定存在冲突,阻止 FDA 限制米非司酮在该国大部分地区的供应。

利亚利特曼密歇根大学法学教授说,她发现阿利托大法官的批评很奇怪。 她说,如果有可疑的行为,那就是在得克萨斯州的诉讼中,因为首席原告,一个名为希波克拉底医学联盟的反堕胎组织联盟,已采取措施确保该案将出现在一位友好的法官面前.

“值得注意的是,阿利托指责联邦政府在这件事上不守信用,因为它选择不对华盛顿案的最初命令提出上诉,”利特曼教授说,“当得克萨斯州案的原告在阿马里洛注册成立时,他们可以选择法官Kacsmaryk 是听到他们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禁止药物堕胎的人。”

阿里托法官补充说,如果最高法院在案件进行期间限制 FDA 对该药物的批准,该药丸的制造商丹科就不会担心,因为他说,拜登政府很可能会无视法院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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